施某1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犯罪认定
案由:
遗嘱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3)启刑二初字第0148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3)启刑二初字第0148号
2.案由:遗嘱继承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启东检察院,检察员:袁熊熊。
被告人:施某1,男,汉族,出生1955年9月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住启东市。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本案于2012年9月17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3年9月3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