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诉顾某等一般人格权案 义务帮工
案由:
一般人格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再审改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3)启民再初字第001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燕燕

印建忠

杜春华

法官解说
民法中的义务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短期、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且被帮工人没有明确拒绝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自愿性、自主性、临时性、无偿性和劳务性等法律特点。本案中,构成义务帮工关系的当事人身份关系较特殊,是母子关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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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1)启民初字第1608号判决书
再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3)启民再初字第0018号判决书
(二)案由:一般人格权
(三)诉讼双方
原告汤某(申请再审人)。
被告顾某(被申请人)。
被告杨某(被申请人)。
被告黄某(被申请人)。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员:章建忠
再审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燕燕;审判员:印建忠、杜春华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4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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