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损害赔偿;过失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3)大东民二初字第2877号
审理法官:

雷凯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是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应当进行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不同,用人单位既是单位财产的所有人,又是单位财产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在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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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3)大东民二初字第2877号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赵某。
被告:陈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雷凯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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