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诉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民事 雇佣关系 运输合同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大关县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333号判决书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运输合同关系,这关系到被告是否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者刘某3、被告之间是雇佣关系。本案中,刘某3为被告张某运输砂石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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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大关县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333号判决书。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张某2。
原告:刘某2。
法定代理人:张某2,系刘某2之母。
原告:刘某。
原告:文某。
委托代理人:李劲松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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