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州市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保险合同 格式合同 免责条款 条款效力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2013)宜民初字第180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在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保险事故中,存在三个法律关系,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因保险合同存在合同关系,第三者和被保险人因侵权存在侵权关系,保险人因履保险合同赔付义务而与被保险人产生一个新的代为追偿权关系,代位取得对第三者侵权行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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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2013)宜民初字第1800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三) 诉讼双方
原告谢春亮。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州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宜州支公司)。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韦明升
(六)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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