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魏某等追偿权案 连带共同保证;追偿权;代为履行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13)宿豫民初字第149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于海秋

于永美

丁太国

代理律师:

张茂其

法官解说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易产生理解上的分歧。首先,《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履约保证人需先诉债务人为其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必经前置程序,既然履约保证人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也同时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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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13)宿豫民初字第1490号判决书。
2. 案由:追偿权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吴某。
委托代理人:张茂其,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
被告:石某。
4. 审级:一审。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海秋;人民陪审员:于永美、丁太国。
6. 审结时间: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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