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等抢劫案 抢劫罪 暴力 胁迫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岩刑终字第22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李英

刘文福

沈思鑫

代理律师:

熊俐华

徐洪春

林琼生

周福平

法官解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刘某、陈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争议的焦点系三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持枪抢劫还是敲诈勒索。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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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2012)武刑初字第237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岩刑终字第22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
被告人雷某、刘某、陈某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兰华生
上诉人被告人雷某(绰号"老斌"),男,1988年8月14日出生于福建省武平县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曾因殴打他人于2008年5月23日被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现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2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平县看守所。
辩护人熊俐华,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男,1984年4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武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2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平县看守所。
辩护人徐洪春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钟芳榕,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人陈某(绰号"三古"),男,1984年12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武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7月1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1年1月21日被假释。现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2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平县看守所。
辩护人林琼生,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福平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
一审法院: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侯良石人民陪审员肖启胜 李桂华
二审法院: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英审判员刘文福 沈思鑫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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