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并泄露行为的定罪
案由: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二年级

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盐城市工学院大学四年级

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江苏行德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地

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3)崇刑字第08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李亚飞

季春玲

刘念

唐德兴

法官解说
本案中田某等人的行为与一般的考场舞弊行为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认定本案中四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先厘清以下三个问题。
1、国家公务员考试试卷是否属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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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3)崇刑字第08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3、诉讼双方
被告人田某,男,1984年11月25日出生于江苏省响水县,汉族,研究生在读,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
辩护人李亚飞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孔某,男,1991年12月23日出生于河南省新乡县,汉族,大学在读,江苏省盐城市工学院大学四年级学生。
辩护人季春玲,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梁某,男,1990年5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建湖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
辩护人刘念江苏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男,1990年5月31日出生于江苏省建湖县,汉族,大专文化,建筑工地技术员。
辩护人唐德兴,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杜晓华、代理检察员史纯律。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健蕾;代理审判员:黎鹏;人民陪审员:吴汉烈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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