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诉张某等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案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案由: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一中民终字第0026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张群力

赵留青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熊某的义务帮工行为是否成立,张某、王某、余某是否为被帮工人;熊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如果义务帮工成立,张某、王某、余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以及他们之间的责任比例问题。
本案中,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张某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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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13905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一中民终字第0026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案由: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原告(被上诉人)熊某。
委托代理人张群力,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青,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张某(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赵留青,河北金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被上诉人)。
被告余某(被上诉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榕嵘;代理审判员:王某、周志辉。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兰珠,审判员:陈伟,代理审判员张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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