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诉林某1等交通事故责任案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云南华汇(文山)律务所

云南君山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2013)广八民初字第55号
审理法官:

朱西超

廖志有

罗朝贵

代理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帅

缪礼兵

法官解说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大队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未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将由法院进行裁判,所以该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和难点就是如何划分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本案中最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各方当事人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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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2013)广八民初字第55号。
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尹某。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刘帅,云南华汇(文山)律务所律师。
被告:林某1。
委托代理人缪礼兵,云南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修汉。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公司(以下简称财保广南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林,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庞明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审判机关: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西超;审判员:廖志有;人民陪审员:罗朝贵。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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