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业诋毁 虚伪事实 捏造 散布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民初字第9690号
审理法官:

曾争志

代理律师:

陈庆华

丘洁

陈雪

何童欣

法官解说
在原、被告之间已经就侵害著作权、侵害名誉权产生系列纠纷案件的背景下,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起诉被告不正当竞争,被控的具体侵权行为虽然包括商业诋毁、限制竞争、虚假广告,但本案最主要的争议系商业诋毁纠纷。本案要点在于在未有生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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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不正当竞争
3、诉讼双方:
原告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31号201之十五单元。
法定代表人J (庄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庆华、丘洁,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3号402、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雪、何童欣,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曾争志(独任审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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