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诉杨某某股权确认纠纷案 股东出资瑕疵 股权转让 外观主义 公示主义
案由:
股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日照乾元正润经贸有限公司

日照东港中基法律服务所

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

日照乾元正润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日商终字第310号
审理法官:

公衍义

田仕杰

刘芳

代理律师:

焦卫华

胡瑞红

法官解说
由于公司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运作不规范,实践中公司股东拖欠股金、其他股东代缴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民间有"谁缴钱、谁持股"的认识,这种认识是否符合商事法律规则?对该问题的解决,本案具有典型性。本案判决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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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3)东商初字第900号
二审判决书: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日商终字第310号
2、案由:股权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郑某某,男,1959年7月20日出生,日照乾元正润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日照市东港区。
委托代理人:郭伟,日照东港中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焦卫华,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某,男,1965年9月27日出生,日照乾元正润经贸有限公司董事,住日照市。
委托代理人:胡瑞红,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仝桂香;审判员:王芳芳;人民陪审员:郑祥安
二审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公衍义;代理审判员:田仕杰;代理审判员:刘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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