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极草商贸有限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劳动合同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云南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昆民二终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吕强

王思予

刘华

法官解说
本案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和"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切入点,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与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四项差别入手,分析了不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合同,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释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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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3)五法民一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昆民二终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云南极草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杨某,云南极草商贸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上诉人):王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庭审人员:审判员:李静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成员:审判长:吕强;代理审判员:王思予、刘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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