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1诉舒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民事 身体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刑附民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易门县人民法院(2013)易民一初字第34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杜周平

代理律师:

杨中

彭约书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在于本案的性质是一个单纯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这两类案件在审理程序、适用法律、赔偿标准和范围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不同,对本案的案件性质加以判定是审理本案的前提。
1.从案件的本质上来讲,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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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易门县人民法院(2013)易民一初字第344号判决书。
2.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3.诉讼双方
原告:阮某1,男,汉族,住云南省易门县龙泉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人:杨中,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彭约书,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舒某,男,现在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服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易门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杜周平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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