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危险驾驶案 危险驾驶罪;醉驾;司法建议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2013)梅丰法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
审理法官:

黄佳强

法官解说
该案看似是个简单的醉驾入刑案,其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张某是一名个体医生。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应当注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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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2013)梅丰法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
2、案由:危险驾驶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独任庭成员:审判员:黄佳强。
6、审结时间: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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