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诉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合同案 如实告知义务 免赔
案由: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03247号
审理法官:

邱广

法官解说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正式施行。该解释对多年来保险纠纷中的一些问题做出了系统的解答,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解释的第八条对往常处理普通民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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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03247号。
2、案由: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韩某,男。
被告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阮某,该公司工作人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邱广。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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