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保定市天映影联影城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股东资格;股东名册;工商登记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保定市天映影联影城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字第52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冯占新

翟乐光

王洪月

代理律师:

梁君

梁慧娟

法官解说
1、股权转让中受让股权的股东何时具有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保护股东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辩明谁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两个,在实质上缴纳出资、认缴出资或继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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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2013)民字第38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字第525号判决书。
(二)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梁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慧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保定市天映影联影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保定市天映影联影城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晓敬;审判员:白建乡;人民陪审员:李小燕。
二审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占新;审判员:翟乐光;代理审判员:王洪月。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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