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诉大地财保公司保险合同案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免责条款 费用承担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0018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周柳

张兴杨

李福

法官解说
1.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界定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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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2)民初字第0296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00185号判决书。
2.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谭某。
委托代理人:周柳,石柱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柱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保石柱支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五一街。
法定代表人:黎卫,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张兴杨,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福,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戴晓东;人民陪审员:谭奇开谢兴华。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飞;审判员:何洪波王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2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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