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寻衅滋事案 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精神刺激;强占
案由:
寻衅滋事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13)汕南法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
法官解说
一般来讲,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不难区分,但是,在伴随以满足精神刺激而强占他人财物的场合,要准确界定这两个罪名则存在一定的难度。
寻衅滋事罪虽然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但有时行为人主观上也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13)汕南法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
2.案由:寻衅滋事。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
4. 审级:一审。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郑伟贤、姚启雄、蔡敏。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2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