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黎某不当得利案 房屋租赁 征收 补偿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沈阳市东陵区德信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沈中民二终字第164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银华

李妍

郑竹玉

法官解说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件,我们以往关注的重点都是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问题,现实中,伴随房地产市场的持续活跃,多数房屋用于出租,因此,拆迁补偿安置中,处于租赁期内的房屋被征收导致承租经营者与被征收人、征收单位之间因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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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2013)东陵民一初字第7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沈中民二终字第1647号判决书。
2、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肖金宇,沈阳市东陵区德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二审委托代理人:李某,无职业。
被告(被上诉人):黎某。
委托代理人:郭某,无职业。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及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占龙;代理审判员:梁志昕;人民陪审员:陈天元。
二审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银华;代理审判员:李妍、郑竹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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