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诉上海东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案 股东资格确认 隐名股东 显名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03号
审理法官:

顾克强

王敬

李腾

代理律师:

陈颐

法官解说
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公司相关文件中记载的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相分离的情形,从而产生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问题,该问题还会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外第三人的权益,因此一直是审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难点。本案的原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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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1)徐民二(商)初字第1757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03号。
2、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诉讼各方
原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被告:上海东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诉人)。
被告:陈某(上诉人),男,汉族。
第三人顾某,女,汉族。
第三人康某,女,汉族。
第三人胡某,男,汉族。
第三人奚某,男,汉族。
第三人顾某、康某、胡某、奚某委托代理人陈颐,系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陆某,男,汉族。
第三人崔某,女,汉族。
第三人付某,女,汉族。
第三人黄某,男,汉族。
第三人张某,男,汉族。
第三人毛某,女,汉族。
第三人周某,男,汉族。
第三人吴某,女,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嘉骏;审判员:杨阳;人民陪审员:沈耀星。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顾克强;代理审判员:王敬、李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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