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诉上海陆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合同案 股东瑕疵出资 补充责任 股权受让人 连带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87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娟

张仁

沈诚玉

沈诚玉

张雪峰

陈知度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由于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一方面,本案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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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3)虹民二(商)初字第29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874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娟江苏东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仁,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陆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诚玉,上海钟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彭某。
委托代理人:沈诚玉,上海钟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范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雪峰、陈知度,上海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独任庭组成人员:代理审判员:张海。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显微;代理审判员:韩俊陈晓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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