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案 消费者 欺诈 双倍赔偿
案由: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13)沭商初字第005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霞

李建中

王进

代理律师:

顾卫国

法官解说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被告违反规定对原告没有尽到及时提醒义务是否构成法律规定的欺诈情形。
1.欺诈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年)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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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13)沭商初字第0059号判决书。
2.案由:电信服务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方某。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
负责人卢立超,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海燕,该分公司管理员。
委托代理人顾卫国,江苏德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霞;人民陪审员:李建中、王进
6.审结时间: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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