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财产犯罪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19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尹鹏展

袁卫

文龙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说,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虽然两罪都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挪用资金罪只是侵犯了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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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19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职务侵占。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林洁。
被告人:马某,男,1980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12月14日被羁押,2013年1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俊海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鹏展;人民陪审员袁卫文龙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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