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内心确信及鉴定意见的采信
案由:
假冒注册商标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34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数额犯是我国刑法的一大特色,经济类、财产类犯罪多以数额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因而价格鉴定意见在刑事审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定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意见的活动,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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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34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邱志英、代理检察员杨岱君。
被告人杨某,男,197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2013年1月2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何成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耿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曹晓颖;人民陪审员:袁卫陈萍芳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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