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同一行为语义在刑法语境中的适度扩大解释
案由: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372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鹏

马仲兰

郭京萍

代理律师:

周新广

赵忠林

高卉

刘晓洪

法官解说
"转让"与"租赁",在民事法律体系的语境中,本是两种泾渭分明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产生的也是截然不同的民事法律后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行为人田长利以本村村民的身份,多年之前从村民委员会承租土地,后为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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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372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段冉。
被告人:田某,原系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村委会主任,因本案于2012年6月4日被逮捕,同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周新广,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忠林北京市墨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田长利,因本案2012年6月4日被逮捕,同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高卉,北京市端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晓洪,北京市永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鹏;人民陪审员:马仲兰、郭京萍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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