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抢劫案 抢劫罪;犯罪未遂;量刑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247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惠来

法官解说
犯罪未遂是否适用减轻处罚,在抢劫案量刑时如何考量,应注意以下方面:
本案中,被告人胡某当庭表示认罪,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亦表示谅解,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不再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且被告人并未抢劫到任何财物,当场被抓...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2474号判决书
2.案由:抢劫。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真。
被告人:胡某,男,1972年4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潢川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2年10月11日被羁押,2013年6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惠来,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洋;人民陪审员:闫洪孙焕云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4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