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张某、张某2、张某3物权保护纠纷案 行政规章;所有权;法定权利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50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曾军

许文静

法官解说
本案是典型的物权保护纠纷。其中涉及地方政府规定与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法定权利之冲突与解决,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何谓物权?
我国《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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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50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物权保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孙某。
委托代理人曾军、许文静,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张某2、张某3。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独任代理审判员:陈进杰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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