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行政调处案 行政调解;行政调处;自愿原则;调解协议
案由:
司法行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24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田军

宋廷彦

法官解说
1.行政调解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
行政调解,是指在行政机关的组织下,以国家政策、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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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24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不服行政调处。
3.诉讼双方
原告:夏某。
委托代理人:田军,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阎某。
被告:被告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人:宋廷彦北京市铸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建;人民陪审员:郭焕陈萍芳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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