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诉重庆市万州区阅江楼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 民事 知识产权 商标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法律服务所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法律服务所

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二中法民初字第0011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柯言

肖毅

杜抗洪

代理律师:

黄超

法官解说
1.商标和企业名称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
商标(Trademark)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记。商标的功能在于标示来源、保证品质、广告宣传和彰显个性。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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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二中法民初字第0011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犯商标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冯某。
委托代理人:晏廷华,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曹发兴,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阅江楼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超,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柯言;审判员:肖毅;代理审判员:杜抗洪。
6.审结时间: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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