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某非法捕捞案 非法捕捞罪;恢复性司法;宽严相济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二中环法刑终字第00003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徐海

李红

张义勇

代理律师:

牟永明

牟正山

法官解说
恢复性司法,是西方社会正在积极倡导的一种新型的处理犯罪的司法模式,并与传统的报应性司法模式相对应,即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所有与犯罪有关的人,通过和解、协商、道歉、补偿、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消除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其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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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13)万法环刑初字第0002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二中环法刑终字第00003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
非法捕捞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文俊。
被告人(上诉人):郎某,男,1976年1月8日生于重庆市万州区,汉族,中专文化程度,私营企业主,住重庆市万州区。于2013年4月7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29日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牟永明,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牟正山,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审判员:向勇。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海;代理审判员:李红、张义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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