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重庆远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
案由: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3)渝北法环民初字第0000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沈远东

陈果

晏平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适用因果关系推定方法认定污染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本案的关键即在于如何认定原告患病与被告排污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的问题。
环境侵害通常是多因一果,即可能是自然界的原因引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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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3)渝北法环民初字第0000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女,1999年1月21日出生,学生。
法定代理人:胡某,原告母亲。
法定代理人:王某2,原告父亲。
委托代理人:吴某,原告外婆。
委托代理人:瞿敬毅,重庆市北碚区澄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远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郑某,公司员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沈远东;代理审判员:陈果;人民陪审员:晏平。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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