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葛某诉被告中国福利彩票行管理中心等侵害商标权案 商标类似服务混淆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138号
审理法官:

肖艳

彭国萍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类似服务的认定上,虽然司法解释对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含义和判断依据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问题的判定依然存有不同的理解。笔者想结合本案对商标侵权纠纷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主客观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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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渝一中法民初字第292号。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138号
2、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某。
委托代理人:张欢,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晓飞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鲍学全,主任。
委托代理人:邱宝昌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韩斌。
被告: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法定代表人:潘鸿斌,主任。
委托代理人:金怡,男,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志强,审判员:谭颖;人民陪审员:陈刚。
二审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艳,审判员:彭国萍;
代理审判员:周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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