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康某盗窃诈骗案 诈骗罪 虚构事实 非法占有
案由:
诈骗罪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辽阳县文广新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解说
1、被告人康某是否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康某通过世纪佳缘征婚网认识被害人,二人以处对象关系进行交往,二人之间没有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二人之间存有共同财产。被告人康某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先是以给被害人吴某办工作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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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判决书: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2013)灯刑初字第139号。
2、案由:诈骗。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康某,男,1971年5月19日出生,满族,初中文化,辽阳县文广新局职工,现住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因诈骗罪于2002年被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因诈骗罪于2011年8月4日被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因涉嫌诈骗罪,于2012年9月20日被灯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9月28日经灯塔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同日由灯塔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灯塔市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跃发;审判员:王树斌;代理审判员杜丽媛。
6、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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