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马某、张某、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孙某1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单位犯罪 农用地管理制度
案由: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

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

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第二施工队

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3)盘法刑环保初字第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娜

谷怡

杜芸

代理律师:

旃鹏

肖文兴

朱禹昌

吴涛

薛云文

法官解说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集体所有的土地越来越少,村民失去土地后,居民小组作为居民的集体组织,通过各种方式为居民谋取利益,本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案件。审理此类案件,关键在于对犯罪构成的准确掌握,对犯罪行为准确定性,综合考...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3)盘法刑环保初字第1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秀华。
被告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住所地昆明市官渡区六甲村委会张家沟村,法定代表人马某,系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组长。
诉讼代表人孙某2,女,现年四十二岁,系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财务人员。
辩护人旃鹏,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某,男,1974年8月2日出生,回族,初中文化,系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组长,住昆明市官渡区。因本案于2011年11月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肖文兴,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69年2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系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书记,住昆明市官渡区。因本案于2011年11月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朱禹昌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单位: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昆明市富明县赤就乡,组织机构代码216842XX,法定代表人李某。
诉讼代表人李某,男,现年六十二岁,系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
辩护人吴涛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孙某1,男,1971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系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第二施工队负责人,住昆明市官渡区。因本案于2011年11月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薛云文,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娜;代理审判员:谷怡;人民陪审员:杜芸。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3日(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