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某等诉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案 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责任
案由: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56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璟

刘小鹏

康玉衡

代理律师:

林坚

孙峰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为"地铁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对发生在地铁站内的刑事案件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第三人侵权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地铁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和限度?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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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2)穗番法学民初字第3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569号判决书
2.案由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夏某某
原告(被上诉人):郭某某
法定代理人:郭小聪,原告郭某某的父亲
委托代理人:林坚,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梅,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上诉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曾昭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理员:韩兆沛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璟;审判员:刘小鹏;代理审判员:康玉衡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2年11月30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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