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诉苏某某共有房产加名案 主管范围;房产加名;确权
案由:
共有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岳为群

谭红玉

刘卉

代理律师:

马景泽

刘雪萍

张茂东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认定问题。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直接制约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范围,关系着审判权与其他纠纷处理机制的分工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裁判请求权的实际保障程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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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2)穗黄法民三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共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杨某某。
委托代理人:马景泽、刘雪萍,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苏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茂东,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袁洁;审判员:王桂江、段莉琼。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岳为群;代理审判员:谭红玉、刘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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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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