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X君等不服金沙街道办事处不予安排再生育案 独生子女;同父异母;非婚生育
案由:
行纪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金沙街司法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3)穗云法行初字第57号判决书(2013年4月15日)
审理法官:

钟燕秋

谭伟强 黎珍

法官解说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已婚男女生育权与计划生育之间的关系和与之相关的一些热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本案的"有同父异母的姐弟能否认定为独生子女"就是其中的典型问题之一,结合案件的事实和判决,从法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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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3)穗云法行初字第57号判决书(2013年4月15日)
二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行终字第664号判决书(2013年10月14日)
2、案由
行政处理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邓X君,女;
范X敏,男。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罗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罗某2,该办事处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吴某,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金沙街司法所工作人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钟燕秋;人民陪审员:谭伟强 黎珍。
6、审结时间
结案时间: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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