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绥中县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确认劳动关系案 用工主体责任;发包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案由: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城郊乡法律服务所

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2013)绥民一初字第00006号
审理法官:

张玉忠

单东

马燕

代理律师:

杨红霞

法官解说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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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2013)绥民一初字第00006号
2、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绥中县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席英,城郊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杨红霞,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玉忠;代理审判员:单东;人民陪审员:马燕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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