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某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鹏程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挂靠经营权合同案 挂靠经营合同 经营风险 连带责任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罗民初字第5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卢甫霖

梁耀堂

潘刚华

代理律师:

李昌发

法官解说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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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罗民初字第52号判决书
2.案由:挂靠经营权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全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昌发,广西龙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鹏程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韦某,女,壮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广西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甫霖;审判员:梁耀堂;人民陪审员:潘刚华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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