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借记卡纠纷案 伪卡交易;证据;举证责任
案由:
借记卡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茂中法民二终字第8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曾维海

韦业飞

邓秀芬

代理律师:

梁坚艺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银行卡在民商事交易中的广泛使用,伪造银行卡进行交易引发的民事案件大幅增加。鉴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伪卡交易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并没有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审理该类案件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统一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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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13)茂南法民三初字第3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茂中法民二终字第82号判决书。
2.案由:借记卡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梁某。
二审委托代理人:梁坚艺,广东南天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茂名分行")。
负责人:米某,该行行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吴某,该行职员。
二审委托代理人:吴某,该行职员。
二审委托代理人:黄某,该行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赖文超。
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维海;审判员:韦业飞、邓秀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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