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诉李某2等人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意思表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3)蓬法民一初字第97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文锋

莫少彬

吴翠青

代理律师:

邱亦庭

许正学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卢某2提供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主要涉及到对这两种保证方式性质的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一般保证时,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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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3)蓬法民一初字第971号判决书。
(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1。
委托代理人:邱亦庭,系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某1。
被告:李某2。
被告:卢某2。
上述三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许正学,系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文锋;审判员:莫少彬;代理审判员:吴翠青。
(六)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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