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等不服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当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案 拆除违法建筑;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3)虹行初字第27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是拆违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本案的关键涉及到三个问题,即"正在搭建中"的事实认定问题,执法程序是否正确问题和违法的拆违行为的判决方式问题。
一、关于事实认定问题,即案发时,原告的违法搭建是否属于"正在搭建中"的问题。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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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3)虹行初字第27号。
2、案由:行政城建其他
3、诉讼双方
原告:蔡某。
原告:苏某。
原告:蔡某某。
法定代理人苏某(系蔡某某母亲)。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汪积炯。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方芳。
被告: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益洋,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周益,女,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蔡俊,男,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于路宁。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邱莉;审判员:吴宪刚;人民陪审员:王国华
6、审结时间: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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