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某、史某1、史某2、史某3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案 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条款 免责条款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

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021号
审理法官:

张瑞存

严晓红

刘艳云

代理律师:

杨变荣

苏俊杰

法官解说
目前,保险业中的保险条款基本上都是格式条款,而其中往往又包含了免责条款,免责条款作为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保险实践中运用非常广泛。同时由于免责条款本身的性质特点,法律必须对其制定和适用进行一定的干预,以维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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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021号
2、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寇某、史某1、史某2、史某3。
委托代理人杨变荣,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苏俊杰,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某,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王某,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瑞存;人民陪审员:严晓红、刘艳云
6、审结时间: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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