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诉邵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市场风险、同意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辽阳市X区人民法院(2013)宏民一初字第17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孙春延

吴忧

高树良

代理律师:

应春明

张从国

法官解说
本案系个人之间房屋多次买卖引发的纠纷,被告邵某从开发商处购买期房一套及车库一个,并交付了70%的房款及全额车库款。原告万某从被告处购买该房,原、被告双方一起到开发商处告知,开发商同意并签字。后因开发商原因房屋无法交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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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辽阳市X区人民法院(2013)宏民一初字第17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辽阳民一终字第74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万某。
委托代理人:应春明,系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邵某。
委托代理人:张从国,系辽宁申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辽宁省辽阳市X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春延;代理审判员:吴忧;人民陪审员:高树良
二审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丽娟;审判员:喻政文、曹丽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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