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诉大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档案丢失;损害赔偿;证明责任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大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3)金民初字第2016号
审理法官:

刘晓慧

法官解说
档案材料是记录公民生活经历和工作关系等资料的重要材料,关系到公民工资、工作关系、退休待遇等,一般个人档案由单位保管或者委托专业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公民档案丢失可能造成工龄关系、身份关系等信息无法确定,从而影响领取退休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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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3)金民初字第2016号
2、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邹某
被告:大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房某,系大连大德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刘晓慧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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