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诉何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第三者;受益人;合同解释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13)门民初字第136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宁

代理律师:

刘某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任某作为驾驶人何某的婆婆因交通事故死亡,按照三者险保险合同是否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保险公司应否赔偿的问题;二是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第三者险中对第三者范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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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13)门民初字第1360号判决书
2.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
原告王某2。
二原告委托代理人刘某,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某。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吴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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