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湛江市新港城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湛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纠纷 招标公司;评标报告;招标公示;行政行为
案由:
行政复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13)(2013)霞行初字第7号
审理法官:

张广丰

苏兴

余冰

法官解说
本案原告是在受委托人远东招标公司公示中标人选名单时有异议而提出的行政诉讼。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招标异议另有前置救济程序。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关于招标投标异议的内容和程序。
(1) 招标投标异议...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13)(2013)霞行初字第7号
2、案由:行政招标异议
3、诉讼双方
原告湛江市新港城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原海头运输一连营区(86-1)。
被告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
第三人湛江市东锐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麻章城区瑞云南路东测。
第三人湛江市湛汽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93号二楼。
第三人湛江市第二客运公司,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海洋大学霞山校区B401-403
第三人湛江市鑫豪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4号。
第三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21幢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面。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审判长 张广丰   审判员 苏兴 人民陪审员 余冰
6、审结时间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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