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某某1诉韶关市曲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财产损害赔偿申请再审案 诉讼时效;抵押权期间;不予保护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韶关市曲江区法制局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2013)韶中法民申字第45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赖凯文

庄少山

黄颖红

代理律师:

钟兰丹

法官解说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担保物权的上述定义来看,担保物权是依附于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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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1)韶曲法民一初字第19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2012)韶中法民一终字第654号判决书
再审审查裁定书:(2013)韶中法民申字第45号裁定书
2、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颜某某1。
委托代理人:颜某某2,系颜某某1父亲。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范某某,区长。
委托代理人:李广华,男,韶关市曲江区法制局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韶关市曲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骆某,主席。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韶关市亿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钟兰丹,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红宇;审判员:侯传辉;人民陪审员:龚伟。
二审法院: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文锋;代理审判员:李飞洲;代理审判员:神玉嫦。
再审审查法院: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赖凯文;审判员:庄少山;代理审判员:黄颖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2日。
再审审查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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