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诉王某等合同案 利率计算;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1465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第一,管辖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五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条规定,涉港商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CL公司的注册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本案属于涉港商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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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初字第14098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1465号。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方某,男,196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王某,男,1976年3月9日出生,汉族。
被告毕恩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被告BRODERSEN CONTROLS (HONGKONG) LIMITED。
投资人王某,董事。
审级: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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